重庆师范大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参考人员专业科目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公布
根据《重庆师范大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关于重庆师范大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补充公告》,现将参考人员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予以公布,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考人员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参考人员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详见附件。
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招聘公告,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专业科目笔试(占30%)和专业技能测试(占30%)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综合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如下:
序号 |
入围面试人员姓名 |
性别 |
备注 |
1 |
胡秋琼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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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高平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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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方梦霞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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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赵子贤 |
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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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谭蔓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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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贺立竞 |
女 |
并列进入面试 |
7 |
张椿娥 |
女 |
并列进入面试 |
三、面试工作安排
(一)资格复审
请入围面试的考生于2023年4月10日(星期一)晚上19:00准时到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综合办公楼一楼112会议室持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参加资格复审:1.有效本人身份证件;2.符合招聘条件的本科和硕士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3.报考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如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三级心理咨询师、注册心理师、注册督导师资格证书、从事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工作经历证明)。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的专业科目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选综合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二)面试
综合面试定于2023年4月11日(星期二)上午9:30开始。进入综合面试环节人选,如确认参考,请于4月11日上午8:45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从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正大门(1号门)有序排队进入,9:00准时在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综合办公楼309会议室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并候考。
四、其他事宜
面试后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及时在重庆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发布通知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联系方式:
1.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古老师,电话:023-65910193;
2.人事处:陈老师,电话:023-65363480;
附件:重庆师范大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参考人员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重庆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3年4月10日